各相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于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xù)教育改 革的實施意見》 (教職成廳〔2022〕2號)、 《教育部辦公廳關 于嚴格規(guī)范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 知》 (教職成廳〔2022〕1 號)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轉發(fā)<教>的通知》 (川教函〔2022〕249號)精神,為 積極推動學校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建設工作,現組織開 展校外教學點設點單位報名工作,歡迎廣大符合條件、有合作辦 學意愿的單位提交報名資料并商談合作事宜?,F將有關事項通知 如下:
一、校外教學點的設置條件
設置四川輕化工大學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須符合 以下條件:
1.設點單位為獨立法人的普通高校、職業(yè)院校、成人高校、 開放大學,或設有內部培訓機構的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大 中型企業(yè),或符合國家、教育部相關要求的實施成人文化教育的 民辦非企業(yè)單位(須取得三年以上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學
校辦學許可證,同時具有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
2.具備符合國家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要求的辦學基本條件; 應具有滿足面授教學需要的教學用房、實驗實訓設備等。教學用 房包括教室、計算機用房、實驗實訓室,不含辦公室、會議室、 教研室、圖書館、室內體育用房。生均教學用房面積應不低于1 平方米/生。應具有滿足學生現場學習和考試所需的計算機數, 學生規(guī)模為200人以下的,每個校外教學點教學計算機數不低于 40臺,每增加100人按照1:10增加。實驗實訓設備種類、數量 滿足專業(yè)和學習需求。同時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
衛(wèi)生防疫、網絡安全等有關標準和要求。
3.設點單位須配備與開設專業(yè)和辦學規(guī)模相適應的輔導教 師和管理人員隊伍。輔導教師數與在籍學生數比例不低于1:100, 管理人員數與在籍學生數比例不低于1:200。
二、 校外教學點的設置數量和要求
1.學校屬地自貢市原則上擬設置校外教學點不超過5個,目 前已有校外教學點2個。自貢市外,每一市(州)原則上擬設置 校外教學點1個。
2.本次設點,只接受法人單位注冊地、辦學地均在該市(州) 的普通高校、職業(yè)院校、成人高校、開放大學及設有內部培訓機 構的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或符合國家、教育部相關要求的實施成人 文化教育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報名。
3.不在省外設點,不接受省外單位報名。
三、校外教學點的設置程序和要求
1.請符合條件且有合作辦學意愿的單位,于2023年11月24 日前向四川輕化工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提交紙質①合作辦學申請 書(原件蓋鮮章)1份,②合作辦學承諾書(原件蓋鮮章)1份, ③設置校外教學點和開設相關專業(y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報告 (原件蓋鮮章)1份,④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方案(原件蓋鮮章) 1份,⑤辦學風險應急預案(原件蓋鮮章)1份,⑥校外教學點 備案表(原件蓋鮮章)1份(上述文件樣表請詳見附件1-6)⑦ 辦學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yè)登記 證書、辦學許可證(含年檢情況)、教學用房等相關產權、租賃 證明材料各1份)(復印件蓋鮮章)。請將①—⑥的 PDF 格式 和word 格式電子版以及⑦的PDF 格式電子版打包壓縮后發(fā)電子 郵箱408201378@qq.com。
2.繼續(xù)教育學院根據各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組織校內專家 對對其辦學條件進行實地考察、評估,并就合作辦學協議進行初 步協商。
3.根據考察、評估和合作辦學初步協商結果,由繼續(xù)教育學 院向終身教育管理處提交結論性意見,終身教育管理處審定后, 報校長辦公會審議批準,并向社會公示。
4.公示無異議后,學校與設點單位簽訂合作辦學協議,通過 “全國高等繼續(xù)教育信息管理系統(tǒng)”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備 案申請,若備案通過,則協議生效,若備案未通過,則協議無效。
四 、其他事項
1.校外教學點是學校為滿足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人才培養(yǎng)需 要,依托校外其他法人單位的場地、人員、設施等資源,開展招 生宣傳、線下面授、學習輔導、集中考試、實驗實訓、畢業(yè)指導、 學生服務與管理等教育教學活動的重要場所,其教學和管理狀況 直接體現學校的辦學質量,直接關系學校的品牌聲譽。校外教學 點的設置,堅持自愿申報、雙向選擇、有限設置的原則。校外教 學點的管理,必須堅持年度目標考核與日常監(jiān)督管理相結合,加 強教學過程監(jiān)管和紀律約束,堅守底線,管住辦好。
2.本次報名申請合作的校外教學點,經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后 生效,有效期3年,具體的合作協議從2024年起每年一簽。
3.報名及其他未盡事項咨詢,請致電四川輕化工大學繼續(xù)教 育學院教務辦公室黃老師,電話:0813-5505566。
附件:
1.四川輕化工大學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合作辦學 申請書(樣表)
2.四川輕化工大學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合作辦學 承諾書(樣表)
3.設置四川輕化工大學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和開設 相關專業(y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報告(樣表)
4.XXX (申請單位全稱) 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方案(樣表)
5.XXXXXX (申請單位全稱) 辦學風險應急預案(樣表)
6.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校外教學點備案表
四川輕化工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