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黃平民族中學高考考生鄧弘毅以681分成績被北京大學錄取,獲5萬元政府獎勵;潘源文科第一名獲5000元獎勵;龍睿、田乂年等18名優(yōu)秀學子分別獲得3000元獎勵。李明桂等4名中考考生分別獲得2000元獎勵;吳婷等7名中考考生分別獲得1000元獎勵。
據(jù)了解,2014年黃平縣委、縣政府出臺《中共黃平縣委辦公室、黃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黃平縣教育教學質(zhì)量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文件。文件規(guī)定:高考被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錄取的在黃平參加高考的考生每人一次性獎勵5萬元。高考總分名列全省前100名(含并列)的,分別獎勵第1名10萬元、第2名8萬元、第3名6萬元、第4至10名均獎5萬元,第11名至100名各獎4萬元;名列全州前2名(含并列)的,分別獎4萬元、3萬元;在黃平參加高考的黃平籍應屆考生,文理科(含少數(shù)民族加分)本縣第一名分別獎勵5000元,2至10名分別獎勵3000元。中考獎勵前20名學生(僅限在該縣兩所高中就讀的考生,委培生除外),中考全縣排名第1名獎4000元、第2至10名各獎2000元、第11至20名各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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