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各部門:
根據《四川文理學院教學工作獎勵辦法(試行)》(川文理〔2016〕123號)文件要求,學校決定對2019年度教學工作獎勵項目進行統(tǒng)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tǒng)計范圍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間,以四川文理學院為第一、第二署名完成單位取得教學工作獎勵項目,納入本次統(tǒng)計范圍。
二、統(tǒng)計與提交要求
1.按照“教學成果類、教師隊伍建設類、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類、教材建設類、教師指導學生類、教學管理類和其他類”分別進行統(tǒng)計。表中各項目獲獎時間需填寫到具體月份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榮譽證書、立項文件等)。集體獎勵項目由負責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進行填報。
2.“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類”應為2019年獲批立項或結項項目;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訓練計劃項目應為2019年獲批立項的項目。
3.教材是指2019年度正式出版公開發(fā)行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學使用的教材(含版本圖書館CIP數據核字編號,并明確標注為“教材”),不含教學參考資料、習題、資格考試類教材。再版教材申請獎勵要求相比上一版教材改動內容不低于1/3,由各二級學院、各部門聘請同行專家進行認定,同時將兩本樣書和認定材料報教務處。
4.申報時須同時提交相關支撐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申報項目為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的需提供指導教師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或大賽組委會文件復印件一份。
5.申報人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材料失實,相關責任自負。
三、時間安排
1.2020年3月1日-20日,申報人在線申報,并按要求上傳相關支撐材料。申報人如果沒有教學綜合管理系統(tǒng)賬號可以聯系教務處徐老師添加。
2.2020年3月25日-4月4日,各二級學院、各部門對本單位申報情況匯總討論,經二級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或部門處務會議研究確定后,在本單位內部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將《2019年度教學工作獎勵統(tǒng)計表》紙質版。
3.4月13日起教務處安排人員到各學院和部門進行審核。